
好顺佳集团
2024-11-04 09:11:35
926
各类资质· 许可证· 备案办理
无资质、有风险、早办理、早安心,企业资质就是一把保护伞。好顺佳十年资质许可办理经验,办理不成功不收费! 点击咨询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批发或者零售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性许可证书,它又被称为图书经营许可证,涵盖的业务内容可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其办理对象是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而这里的“榕字”可能是特定地区(如福州,福州简称“榕”)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一种标识,用于区分不同地区颁发的许可证,表明该许可证是在榕(福州)地区相关部门审核颁发的,与当地的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体系相关联。在当地从事出版物相关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需要依据当地的规定取得带有当地标识(如榕字)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以合法开展业务,接受当地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注册公司或确定经营主体
满足人员要求
准备经营场所相关材料
准备其他材料
申请
受理
审查
颁证
企业基本信息方面
经营场所条件
管理制度与信息管理系统(针对批发业务)
守法记录方面
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审核
现场勘查(可能涉及)
审批决定与颁证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榕字的有效期为5年。在有效期到期前三十日,经营者可申请延期换证,以防许可证失效而影响店铺正常经营。经营者需要关注许可证的有效期,及时办理续期手续,以确保能够持续合法地开展出版物经营活动。如果在许可证过期后仍然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可能会面临处罚,如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等行为,可能会被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可能会被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还可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等。
< 上一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年检核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年检核验要求
下一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资本,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作用 >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