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顺佳集团
2024-10-15 08:50:43
729
各类资质· 许可证· 备案办理
无资质、有风险、早办理、早安心,企业资质就是一把保护伞。好顺佳十年资质许可办理经验,办理不成功不收费! 点击咨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食品生产许可证挂靠是明确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这一规定明确了食品生产的准入门槛,只有依法取得许可的主体才有资格进行食品生产活动。而食品生产许可证挂靠是指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借用已取得许可证的企业的名义进行食品生产活动,这显然绕过了许可制度,未取得许可就从事食品生产,违反了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在挂靠行为中,实际进行生产的未取得许可的企业或个人,其生产过程难以受到有效的监管,无法保证食品安全。因为许可证的取得是基于对特定企业的生产条件、管理水平、人员资质等多方面的审核,挂靠行为使得这些审核失去意义,无法确保生产出的食品符合安全标准,从而违反了这一规定。
许可申请的审核
许可的主体特定性
食品经营许可的规范原则
不同经营情形下的许可要求
没收违法所得和生产经营的食品等
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
食品安全风险增加
民事赔偿责任
不公平竞争
行业信任危机
超许可类别范围经营食品行为的判定
从生产条件与许可要求的不符判定
合同协议等书面证据
资金流向与财务证据
许可证持有者与生产者的一致性
生产主体的资质审查
原材料采购与供应关系
产品销售与品牌使用
员工劳动关系与管理归属
质量管理体系的执行
< 上一篇:挂靠新东方办学资质
下一篇:挖掘机作业资质办理流程 >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