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标识

全国[切换城市]

欢迎来到好顺佳财税法一站式服务平台!

您身边的财税管理专家
138-2652-8954

玖玢农业生产许可证

  • 作者

    好顺佳集团

  • 发布时间

    2024-10-07 09:17:28

  • 点击数

    1922

内容摘要:玖玢农业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流程一、确定申请类型与适用法规例如是农作物种子生产、农药生产还是其他农业相关产品的生产。不同类型的生产许可...

各类资质· 许可证· 备案办理

无资质、有风险、早办理、早安心,企业资质就是一把保护伞。好顺佳十年资质许可办理经验,办理不成功不收费! 点击咨询

玖玢农业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流程

一、确定申请类型与适用法规

例如是农作物种子生产、农药生产还是其他农业相关产品的生产。不同类型的生产许可证申请流程有所不同。如果是农药生产,适用《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第4号农业部令)。如果是农作物种子生产,则依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

二、满足基本条件

  1. 农药生产许可证申请条件(以农药为例)

    •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生产国家淘汰的产品,不得采用国家淘汰的工艺、装置、原材料从事农药生产,不得新增国家限制生产的产品或者国家限制的工艺、装置、原材料从事农药生产。

    • 有符合生产工艺要求的管理、技术、操作、检验等人员。这些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确保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和产品质量的把控。

    • 有固定的生产厂址。对于新设立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或者非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新增化学农药生产范围的,应当在省级以上化工园区内建厂;新设立非化学农药生产企业、家用卫生杀虫剂企业或者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新增原药(母药)生产范围的,应当进入地市级以上化工园区或者工业园区。

    • 有布局合理的厂房,并且要有与生产农药相适应的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有利用产品可追溯电子信息码从事生产、销售的设施。

    • 有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齐全的质量检验仪器和设备,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标准。这有助于对生产的农药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保证产品符合相关标准。

    • 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包括原材料采购、工艺设备、质量控制、产品销售、产品召回、产品储存与运输、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人员培训、文件与记录等管理制度。

  2. 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条件(以种子为例)

    • 如果是申请领取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基本设施方面: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5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10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500平方米以上、仓库500平方米以上;生产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0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5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100平方米以上、仓库100平方米以上。

      • 检验仪器方面:具有净度分析台、电子秤、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子天平、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等检验仪器,满足种子质量常规检测需要。

      • 加工设备方面:具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种子加工、包装等设备。例如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应当具有种子加工成套设备,生产经营常规 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10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稻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5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大豆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3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棉花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1吨/小时以上。

      • 人员方面:具有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和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各2名以上。

      • 品种方面: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生产经营的品种应当通过审定,并具有1个以上与申请作物类别相应的审定品种;生产经营登记作物种子的,应当具有1个以上的登记品种。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

      • 生产环境方面: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并具有种子生产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三、准备申请材料

  1. 农药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

    • 农药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基本情况,明确企业的负责人信息。

    • 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检验人员简介及资质证件复印件,以及从事农药生产相关人员基本情况,确保企业人员具备相应能力。

    • 生产厂址所在区域的说明及生产布局平面图、土地使用权证或者租赁证明,明确生产场地的相关情况。

    • 所申请生产农药原药(母药)或者制剂剂型的生产装置工艺流程图、生产装置平面布置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说明,以及相对应的主要厂房、设备、设施和保障正常运转的辅助设施等名称、数量、照片,详细说明生产工艺和设施情况。

    • 所申请生产农药原药(母药)或者制剂剂型的产品质量标准及主要检验仪器设备清单,用于保证产品质量检测的依据和设备情况。

    •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 按照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管理制度要求,所申请农药的三批次试生产运行原始记录,证明生产的可行性和稳定性。

    • 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 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材料应当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2. 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以种子为例)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基本企业证明材料。

    • 种子生产地点的情况说明,包括土地使用情况等。

    • 种子生产的品种相关证明,如品种审定证书(对于需要审定的品种)、品种权人同意生产授权品种的书面证明等。

    • 种子生产相关人员的资质证明,如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和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等。

    • 种子生产的设施设备清单及相关证明,如检验仪器、加工设备等的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等。

四、提交申请

  1. 农药生产许可证的提交

    • 应当向生产所在地省级农业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省级农业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 不需要取得农药生产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者不予受理。

      • 申请材料存在错误的,允许申请者当场更正。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

  2. 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提交(以种子为例)

    • 如果是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主要农作物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生产所在地为非主要农作物,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为主要农作物,生产者申请办理种子生产许可证的,生产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依法核发。

五、审查与决定

  1. 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审查与决定

    • 省级农业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书面审查和技术评审,必要时应当进行实地核查。技术评审可以组织农药管理、生产、质量控制等方面的专业人员进行,所需时间不计算许可期限内,不得超过90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 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审查与决定(以种子为例)

    •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时会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包括对企业的基本设施、人员、品种等方面的审核。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许可证时也会进行相应的审查,确保企业满足种子生产的各项条件要求。

玖玢农业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一、农药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

  1. 产业政策与生产范围要求

    • 农药生产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生产国家淘汰的产品,不得采用国家淘汰的工艺、装置、原材料从事农药生产,不得新增国家限制生产的产品或者国家限制的工艺、装置、原材料从事农药生产。

    • 农药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管理,一个农药生产企业只核发一个农药生产许可证,明确企业的生产范围,包括原药(母药)品种、制剂剂型,同时区分化学农药或者非化学农药。

  2. 人员要求

    • 企业需要有符合生产工艺要求的管理、技术、操作、检验等人员。这些人员是保证农药生产过程顺利进行和产品质量的关键因素。例如,技术人员需要掌握农药生产的核心技术,检验人员要能够准确检测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等。
  3. 厂址与厂房要求

    • 有固定的生产厂址。新设立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或者非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新增化学农药生产范围的,应当在省级以上化工园区内建厂;新设立非化学农药生产企业、家用卫生杀虫剂企业或者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新增原药(母药)生产范围的,应当进入地市级以上化工园区或者工业园区。同时,要有布局合理的厂房,以满足生产流程的需要,并且要保证生产环境符合相关安全和质量要求。
  4. 设备与设施要求

    • 有与生产农药相适应的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这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例如,生产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可以减少人为操作误差,提高生产的精准度。还需要有利用产品可追溯电子信息码从事生产、销售的设施,以便在产品出现问题时能够快速追溯到生产环节,保障消费者权益和产品质量安全。
  5. 质量检验与管理要求

    • 有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齐全的质量检验仪器和设备,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标准。质量检验机构要能够独立、准确地对产品进行检测,质量保证体系要涵盖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各个环节,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 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包括原材料采购、工艺设备、质量控制、产品销售、产品召回、产品储存与运输、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人员培训、文件与记录等管理制度。这些管理制度是企业规范运营的保障,例如原材料采购制度可以保证原材料的质量,产品召回制度可以在产品出现问题时及时召回,减少危害等。

二、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以种子为例)

  1. 基本设施条件

    • 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5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10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500平方米以上、仓库500平方米以上;生产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0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5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100平方米以上、仓库100平方米以上。这些基本设施是种子生产、加工、储存和办公的场所,为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空间和条件。
  2. 检验仪器条件

    • 具有净度分析台、电子秤、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子天平、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等检验仪器,满足种子质量常规检测需要。这些检验仪器是检测种子质量的重要工具,例如净度分析台可以检测种子的纯净度,发芽箱可以检测种子的发芽率等,从而保证种子的质量符合要求。
  3. 加工设备条件

    • 具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种子加工、包装等设备。不同类型的种子生产经营对加工设备有不同的要求,如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应当具有种子加工成套设备,生产经营常规 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10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稻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5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大豆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3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棉花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1吨/小时以上。合适的加工设备可以保证种子的加工质量和效率。
  4. 人员条件

    • 具有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和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各2名以上。这些专业技术人员在种子生产的各个环节发挥着重要作用,如生产环节的技术人员可以指导种子的种植生产,检验人员可以对种子质量进行检测等,确保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5. 品种条件

    • 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生产经营的品种应当通过审定,并具有1个以上与申请作物类别相应的审定品种;生产经营登记作物种子的,应当具有1个以上的登记品种。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这有助于保证种子的合法性和优良性,防止侵权和推广未经审定或登记的不良品种。
  6. 生产环境条件

    • 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并具有种子生产的隔离和培育条件。良好的生产环境可以避免有害生物对种子生产的影响,隔离和培育条件可以保证种子的纯度和质量,例如防止不同品种的花粉杂交等。

玖玢农业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

一、农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根据《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农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在有效期内,企业可以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进行农药生产活动。如果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发生变化或者缩小生产范围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省级农业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变更申请表和相关证明等材料。省级农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变更;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如果农药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范围或者改变生产地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改变生产地址的,还应当进入市级以上化工园区或者工业园区。新增生产地址的,按新设立农药生产企业要求办理。当农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农药的,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0日前向省级农业部门申请延续。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延续的,应当提交申请书、生产情况报告等材料。省级农业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或者不符合农药生产企业条件要求的,不予延续。

二、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以种子为例)

不同类型的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在相关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中有具体规定。例如,在一些地区或对于某些特定种子类型,有效期可能是3 - 5年不等。在有效期内,企业需要遵守许可证的相关规定进行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如果企业的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如企业名称、生产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需要及时向核发许可证的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当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企业若要继续生产经营种子,需要按照规定重新申请或者申请延续许可证,并且要满足当时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条件要求。

玖玢农业生产许可证的监管要求

一、农药生产许可证的监管要求

  1. 生产过程监管

    • 农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许可证的规定组织生产,确保农药产品与登记农药一致,对农药产品质量负责。这意味着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循相关的质量标准,从原材料的采购到成品的生产,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不能生产与登记内容不符的产品。

    • 企业在其农药生产许可范围内,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可以接受新农药研制者和其他农药生产企业的委托,加工或者分装农药;也可以接受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委托,分装农药。但在这些委托生产活动中,也要遵守相关的监管要求,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

  2. 数据报送要求

    • 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将上季度生产销售数据上传至农业部规定的农药管理信息平台。委托加工、分装农药的,由委托方报送。这有助于监管部门及时掌握农药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以便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管决策。
  3.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的监管职责

    •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定期调查统计农药生产情况,建立农药生产诚信档案并予以公布。通过监督检查,可以及时发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是否存在违规生产、质量不合格等情况,诚信档案的建立可以对企业起到约束和激励作用,促使企业遵守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
  4. 违规处罚措施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农业部门依法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

      • 生产假农药的;

      • 生产劣质农药情节严重的;

      • 不再符合农药生产许可条件继续生产农药且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 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规定情形的;

      • 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生产许可证的;

      • 招用《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人员从事农药生产活动的;

      • 依法应当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农业部门依法撤销农药生产许可证:

      • 发证机关工作人员
提示 办理资质许可,所属行业不同,详情会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的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向专业的顾问说明详细情况,1对1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资质/许可证办理 有证才能经营,有资质才更放心
黄经理
黄经理 顾问经理 丨 10秒内响应
从事资质办理6年多,细心负责,快速、准确、高效
已服务799客户 97%满意度
马上咨询
刘经理
刘经理 顾问经理 丨 10秒内响应
从事资质办理5年多,从业经验丰富、耐心、服务态度细致独特
已服务906客户 98%满意度
马上咨询
王经理
王经理 顾问经理 丨 10秒内响应
从事资质办理行业6年多,良好的职业道德,根据不同行业客户需求,提供专业、全方位的资质办理建议
已服务816客户 97%满意度
马上咨询
标签相关标签:
生产 许可证 农业
疑惑浏览更多不如直接提问99%用户选择
工商顾问1 工商顾问2 工商顾问3
当前16位顾问在线
极速提问
时间图标
  • 5分钟前用户提问:建筑资质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 8分钟前用户提问:建筑资质一般要多少钱?
  • 9分钟前用户提问:食品经营许可证代办需要什么资料?
  • 10分钟前用户提问:建筑专业承包资质有哪些?
  • 12分钟前用户提问: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 15分钟前用户提问: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流程?
  • 16分钟前用户提问:icp许可证代办如何收费?
  • 20分钟前用户提问:网络游戏运营资质怎办理?
  • 23分钟前用户提问: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怎么申请?
  • 25分钟前用户提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办多少钱?
  • 28分钟前用户提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 30分钟前用户提问:食品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
  • 32分钟前用户提问: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 34分钟前用户提问:施工总承包资质有多少类别?
  • 36分钟前用户提问:出口许可证办理流程?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