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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5 09: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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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MAH)是一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药品注册管理制度,它的核心理念是将药品的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使得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可以由不同的主体进行,从而提高行业效率和产品质量可控性。在MAH制度下,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负责药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等方面的责任。
“捆绑制”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限制了药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的参与,不利于药品创新和市场竞争。为了改革和完善药品注册管理制度,提高药品质量,鼓励药品创新,国务院于2015年开展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的试点工作,并于2016年发布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此后,该制度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实施,并在2019年被写入新《药品管理法》。
根据MAH制度,药品批准文号的持有人,包括药品生产企业、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将药品推向市场,并对药品的全生命周期承担责任。MAH可以自行生产药品,也可以委托具备条件的生产企业进行“代工”,这种方式可以减少重复建设、提高生产设备利用率、促进专业化分工。同时,MAH制度明确了责任主体,持有上市许可的企业对药品安全负全责,生产企业仅对生产过程负责。如果因生产原因导致质量问题,上市许可持有人在对使用者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依合同对生产企业进行追偿。
MAH它从源头上抑制了制药企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了新药研发的积极性,促进了委托生产的繁荣。此外,MAH制度还有助于优化行业资源配置及提升行政监管职能,使药品质量得到更好的保障。然而,MAH制度的落地执行也带来了一些挑战,例如如何确保药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安全、如何规范委托生产的行为等。
总体来看,它对于推动药品创新、提高药品质量、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执行力度的加强,M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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