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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公司注册流程材料

  • 作者

    好顺佳集团

  • 发布时间

    2022-08-22 15:11:01

  • 点击数

    3704

内容摘要:如今,社会上的职业越来越多。大多数人在选择工作时并不知道哪个职业更好。因此,有些人选择自己开公司,自己创业。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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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社会上的职业越来越多。大多数人在选择工作时并不知道哪个职业更好。因此,有些人选择自己开公司,自己创业。申请公司注册需要经过哪些法律程序? ?跟郝顺家一起了解廊坊公司注册流程?

一:廊坊公司注册流程

企业登记实行“一人审核、一人完成”制度。

申请人应向省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或网上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省市场监管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1日内决定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核准登记通知书》,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下发。材料审核不通过决定不予批准的,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省市场监管局将一次性通知申请机构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收到所有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受理和批准将在1日内作出决定,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和《注册批准通知书》。证书由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出具。材料审核不通过决定不予批准的,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廊坊公司注册受理条件

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三:廊坊公司注册设立依据

一、《合伙企业法》第九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合伙协议、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或者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共饮企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

第三条:合伙企业必须依法登记并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以下简称企业登记机关)。

第十一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十八条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变更原因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发生。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由清算人依法解散清算。清算人应当自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人成员名单报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3、《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企业法人登记申请经批准,经企业法人登记机关批准登记的,依法取得”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企业法》第七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自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之日起30日内批准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二十三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不实施国家规定的特别准入管理措施的,对本法第六条、第十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批事项实行备案管理。 .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布或者批准公布。

六、《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九条: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向个人独资企业申报。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应当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增加《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企业名称、企业住所和经营范围。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自发送变更出资人姓名、住所、出资方式、出资方式的变更原因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解散的,投资人或者清算人应当自清算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完毕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在十五日内编制清算报告,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三条:“合营企业经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开办企业。 。”

第十条 第五条:“设立合营企业不实施国家规定的特别准入管理措施的,对本法第三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审批事项实行备案管理。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

第六条:“设立合作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二十五条:“设立合作企业不涉及实施国家规定的特别准入管理措施的,应当按照本法第五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审批事项,适用备案管理.国家规定的特殊准入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布或者批准。”

8、《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可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公司登记机关。 "

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四条:“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后,公司终止”。

看完以上内容,希望您能对廊坊公司注册流程有所了解。在廊坊地区设立公司注册流程程序首先,申请人需要在省政务厅提交材料或网上申请,省市场监管局审核并受理材料,最后发出决定给申请人。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随时来咨询。提高注册便利性,降低机构成本

廊坊一季度净增市场主体12180家

河北日报讯(通讯员 刘伟 湘卫记者 周玉佳)今年以来,廊坊市行政审批局不断提升企业创业服务水平,完善“在线、即时、联合、并规范“一窗受理、同步审核、并行审批、限时结算”的业务流程,确保业务开办工作持续进行。在全省前列。本季度,市场主体净增12180户,同比增加,全年目标完成率位居全省前三。一季度全市市场主体实现“开门红”。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廊坊市行政审批局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压缩登记环节,精简申请材料,提高登记便利性,降低制度成本,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同时,优化了取得许可证的程序。 ,实施注册与注册“审核一体化”。依托省级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和“好顺佳”行政审批制度,廊坊在去年9个试点行业“证照联办”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覆盖面。,对企业设立及涉企营业执照,实现流程接续、业务对接、并行审批、限时完成,年底前基本实现民生高频产业准入与运营一体化年。

建立结账备案制度。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治安事件等发生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停业。登记机关应当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停业时间、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

推进申报材料标准化。廊坊统一规范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等标准格式参考模板,通过“一窗”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为申请人提供自主选择。大力实施涉事营业执照“证照分离”和“先证后减”,加大单项行政许可事项材料减免力度,优化审批,继续实施事项整合、并行服务。积极争取省级支持,复制自贸试验区改革办法,有序扩大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着力解决准入禁入问题。

【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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