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注册个体商户的通知
-
好顺佳集团
-
2025-05-08 15:02:22
-
2290
内容摘要:关于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市...
0元注册公司 · 地址挂靠 · 公司注销 · 工商变更
好顺佳经工商局、财税局批准的工商财税代理服务机构,专业正规可靠
点击0元注册
关于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目的与法律依据
- 规范市场准入
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是合法经营的前提条件,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的,属于无证经营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 法律依据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登记对象范围
需办理登记的情形
凡从事以下经营活动且未办理营业执照的自然人,均需按规定注册登记:
- 商品销售、加工制造、餐饮服务、运输服务、居民服务等营利性活动;
- 通过网络平台(如电商、直播带货)开展经营性活动的个人;
- 其他需依法取得许可的行业(如食品经营、特种设备维修等)。
豁免登记情形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三条,下列活动无需登记:
- 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
- 个人利用技能从事便民劳务活动(如家政服务、修鞋等);
- 零星小额交易(具体标准以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规定为准)。
三、登记时间要求
存量经营者
已实际开展经营但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须于202X年XX月XX日前完成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责令停止经营,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新开业经营者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新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应在开业前完成登记,严禁“先经营、后补证”。
四、登记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或地方政务服务网,进入“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块,按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可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线下办理
携带材料至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核发营业执照。
五、登记所需材料
- 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产权证、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声明);
-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 涉及许可审批的行业(如餐饮、药品经营),需提交相关许可证件。
六、注意事项
登记信息真实性
申请人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将撤销登记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登记事项变更
个体工商户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事项发生变更的,须在变更后15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后续管理要求
-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
- 终止经营的,需办理注销登记;
-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并履行纳税义务。
七、咨询与监督
- 登记业务咨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属地市场监管所电话(详见附件);
- 违规经营举报:通过“12315”平台反映问题线索;
-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各县(区)
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X年XX月XX日
说明:本通知聚焦个体工商户登记的核心要求,未扩展至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如需了解其他扶持措施,可另行咨询相关部门。

注册不同行业的公司/个体户,详情会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的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向专业的工商顾问说明详细情况,1对1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0元注册公司
无需人员到场 1-3天办完 资料快递到家
黄经理
工商顾问经理 丨 10秒内响应
擅长:注册公司/个体户、工商变更、公司异常处理
已服务799客户 97%满意度
马上咨询
刘经理
工商顾问经理 丨 10秒内响应
擅长:工商注册、公司开户、注销公司
已服务906客户 98%满意度
马上咨询
王经理
工商顾问经理 丨 10秒内响应
擅长:境外公司注册、解除公司异常、公司开户
已服务816客户 97%满意度
马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