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顺佳集团
2025-04-07 0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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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活动中,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票”)是企业抵扣税款的重要凭证。许多创业者或自由职业者在开展业务时,常面临一个疑问:未注册公司的自然人、个体户或工作室能否直接开具专票?本文将结合现行税收政策,分析不同经营主体的开票权限及合规解决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专票的开具权限与纳税主体的性质直接相关:
已注册公司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通过税控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开票项目不受限制。一般纳税人需满足年应税销售额标准(生产型企业50万元,商贸企业80万元,服务业500万元)或主动申请认定。
未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通常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但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申请代开专票: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若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季度45万元),可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自主开票;未达标准的个体户,可参照小规模纳税人通过税务机关代开专票。
适用场景:个人与企事业单位发生单次业务合作(如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劳务报酬)
适用场景:长期稳定向企业提供商品或服务
适用场景:临时性、小规模业务需求
通过具备资质的税务代办机构,在真实业务背景下完成票据流转。此方式需重点核查:
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后:
未注册公司的主体通过自然人代开、个体户升级等途径,可在特定条件下合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每种方式都存在对应的适用范围和潜在成本,建议经营者根据业务规模、合作方要求及发展预期,选择最适配的税务处理方案。在具体操作中,务必保留完整的业务证据链,确保资金、合同、物流信息的真实性,避免触碰虚开发票的法律红线。对于复杂业务场景,可寻求专业财税顾问的支持,构建合法高效的税务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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